一、竞赛项目
男子:-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级
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8公斤级、+78公斤级
男女混合团体:
男子: -73公斤级、-90公斤级、+90公斤级
女子: -57公斤级、-70公斤级、+70公斤级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日至4月7日
地点:河北迁安唐山九江体育中心
三、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柔道联合会裁判规则。
(二)单场比赛时长为4分钟,金分加时赛无时间限制。
(三)个人赛和混合团体赛均采用单败淘汰四分之一复活制。
(四)运动员必须穿着符合国际柔联道服规则的柔道服和服装参赛,并服从组委会安排,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道服检查。
(五)个人赛
1. 本次技术比赛设4名种子位置,1号选手排在B区的下半区,2号选手排在A区的下半区,3号选手排在A区的上半区,4号选手排在B区的上半区。本次比赛的种子选手资格将按照全国积分排名确定。如遇同一单位种子选手在同一半区时,3号、4号种子选手位置对调。
2.本次比赛运动员称重将安排在比赛的前一日17:00开始,允许同性别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员进入称重室监称,不参加称重或超重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3.随机称重将在每天比赛开始前1小时进行。参加随机称重的运动员名单抽签在当天比赛开始前1小时公布,由编排人员完成,每个级别抽取4名运动员参加。运动员在随机称重现场报到的时限是该运动员当天第一场比赛前30分钟或提前6场比赛之前到达。赛前随机称重的体重不超过本级别体重限制的5%。
4.教练员参加组委会、抽签会及决赛临场指导时必须着正装(西装、中山装)入场。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符合国际柔联道服规则(Judogi Rules)的柔道服,并配合工作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道服检查,不配合道服检查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非本期国家队集训人员禁止穿着带有五环标识、国旗标识、中国标识(包括但不限于“中国”、“China”、“CHN”等)的道服参赛(本条亦适用于团体赛)。
5.列入本单位报名表的教练员可以为本单位运动员进行临场指导,交流运动员的主管教练如需进行临场指导,则教练员应列入该运动员本次比赛代表单位的报名表。工作人员将按照报名情况在上场前对临场指导的教练员身份进行审核。
6.竞赛日期间,仅当天比赛的运动员及其陪练可在热身场地垫子上进行活动,非热身活动不得在垫上进行,不得以躺坐的方式占用垫子空间,不得将个人物品放置于热身场地垫子上。非热身运动员应在活动场地休息区进行休息或于看台观看比赛。
7.本次比赛成绩将按规定列入全国运动员积分排名。
(六)男女混合团体赛
1.参加单位:参赛单位单独组队参赛,不允许跨单位联合组队。
2.项目设置
(1)参加个人赛男子﹣60kg、-66kg、-73kg级的运动员,可参加男子﹣73kg级的团体赛;
参加个人赛男子﹣73kg、-81kg、-90kg级的运动员,可参加男子﹣90kg级的团体赛;
参加个人赛男子﹣90kg、-100kg、+100kg级的运动员,可参加+90kg级的团体赛;
参加个人赛女子﹣48kg、-52kg、-57kg级的运动员,可参加女子﹣57kg级的团体赛;
参加个人赛女子﹣57kg、-63kg、-70kg级的运动员,可参加女子﹣70kg级的团体赛;
参加个人赛女子﹣70kg、-78kg、+78kg级的运动员,可参加女子+70kg级的团体赛。
3.竞赛办法
(1)团体赛不设平局。如双方队伍打平即双方均获得3场胜利时,应当在团体赛的级别中抽取一个级别,增加一场金分加时赛以决定胜方,但该级别选手不得更换。
(2)混合团体赛称重将在4月5日17:00开始,参赛运动员体重可根据所参加团体赛级别浮动5%。未参加个人赛的运动员不允许体重浮动已于4月5日进行个人赛称重的选手不需再次称重。
(3)混合团体赛级别顺序为:女子-57kg、男子-73kg 、女子-70kg 、男子-90kg、女子+70kg 、男子+90kg。团体赛抽签时,抽取首轮比赛级别。后续轮次的比赛级别,将按照级别顺序中的下一个级别进行。如:首轮比赛抽签级别为男子-73kg级,则第二轮比赛进行女子-70kg级比赛,第三轮进行男子-90kg级比赛,后续比赛以此类推。
(4)如需使用替补参赛选手,则教练员应在团体赛开始前30分钟至编排处提出替换情况。
(5)双方开赛前应依裁判员手势,一起向主席台行礼和相互行礼。由裁判员核对运动员身份和级别后,进行比赛。比赛结束后,场上裁判员宣判获胜方后,比赛双方相互行礼并向主席台行礼后离场。
四、参赛办法
(一)参加单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行业体协及各体育院校等注册有柔道项目运动员的单位可报名参赛。
2.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参赛依总局相关管理办法报名。
(二)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出生日期在2007年12月31日(2024年底前年满17岁)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能够参加柔道比赛。
3.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保险,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本人运动伤害保险证明。
4.参赛运动员必须完成2024年年度注册,且只能代表其注册单位报名参赛。
5.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中国柔道协会运动员注册表(在运动员注册系统中下载)、监护人签字同意比赛函(未成年人提供)参加比赛。
(三)报名与报到
1.个人赛:各参赛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16人,其中男子和女子各7个参赛级别中的各2个级别分别最多可报名3人,其余级别最多可报名2人。每个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级别的个人赛。
2.混合团体赛:每个混合团体级别最多可报1名主力及1名替补运动员。每支队伍须至少有4个级别的参赛队员方可参赛。
3.国际柔联各级别国际排名前100名的运动员(截至2024年3月27日)报名同一级别参赛的,不占用参赛单位名额。
4.各参赛单位请于2024年3月27日17:00前进行报名。请各单位将报名表电子版及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照片以职务加姓名的方式命名,打包做成代表队名称的压缩文件包(压缩包文件名和邮件标题必须为“全国柔道锦标赛+单位”),随报名表发送至邮箱cja_gaom@sports.cn,联系人:刘雨欣。
5.请各参赛单位领队扫码进入运动队工作联络群。
6.参赛队应于2024年3月31日报到。各参赛单位须在3月31日晚20时之前确认本单位报名信息,并将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以及运动员相关保险证明材料一并交大会竞赛处,过时按弃权论。
7.运动员相关保险由各单位办理,比赛期间运动员出现伤病及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积极采取相应救助措施,但不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事故产生的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负责。
8.运动队报到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院或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2)运动员有效期内的运动伤害保险证明;
(3)运动员注册表(请在运动员注册系统中下载);
(4)反兴奋剂承诺书、赛风赛纪承诺书。
(四)参赛费用
参赛相关经费将在补充通知中说明。
五、运动员资格审查
(一)中国柔道协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参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
(二)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确有违反规定的,将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参赛代表队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及其他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个人赛各级别录取前十六名,团体赛录取前七名。
(二)个人比赛各级别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列第五名、并列第七名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团体比赛前三名颁发奖杯,前七名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三)比赛将评选“敢斗奖”和“最佳技术奖”各3名,“体育道德风尚奖”3支代表队。
七、赛风赛纪与反兴奋剂
(一)大赛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赛风赛纪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及《中国柔道协会柔道运动行为规范(试行)》,请各参赛队加强管理,全体参赛人员自觉遵守。
(二)比赛期间设置赛风赛纪与反兴奋剂监督信箱,如发现违规作弊等赛风赛纪问题、兴奋剂问题等可随时反馈。
(三)本次大赛将举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题教育会,全体参赛人员务必准时参加,认真学习。
(四)所有参赛人员禁止使用违禁药品和违禁手段。比赛期间,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20号令》,由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对运动员进行反兴奋剂检测。
(五)大赛期间各代表队必须于驻地餐厅用餐,外出就餐和食用外卖食品是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将按照规定对相关运动员和参赛队进行处罚。
(六)各代表队必须严格按照总局相关规定及时将参赛运动员行踪信息和用药豁免申请报中国反兴奋剂中心。
(七)所有参赛人员须凭本人参赛证方可进入赛场相应区域。领队及教练员参加会议和临场指导时应遵守着装规范。
八、党建工作
(一)本次大赛将建立临时党支部,请各代表队报到时确认各代表队党员名单及人数。
(二)请各代表队党员同志自带党章、党徽。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次大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柔道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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